“作为中国人我实为有你们这种同胞而自豪”
北京市公安局拣拾物品招领处。这个门可罗雀的部门,在二三十年前曾经有过人头攒动的场面。
1956年12月10日,招领处正式成立,地址设在北京市西城区的石虎胡同,这里曾经是诗人徐志摩“新月诗社”办沙龙的所在。半年后,就迁到了繁华的西单北大街83号。
招领处成立的第一年里,就接收各类拣拾物品6万余件,这其中有各种证件、徽章、衣物,更有国家机密文件,拣拾人民币15000余元,这一数字在接下来的二三十年中有增无减。
那是一个脚穿解放鞋、衣服打补丁的年代,人们嘴里唱的都是《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》和《学习雷锋好榜样》这样的歌曲。
《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》的作者作曲家潘振声回忆,在那段时期,老师办公桌上的小盒子里经常放满孩子们交来的找不到失主的一分、两分硬币,正是在这种背景下,他才写出了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。
招领处是当时的社会焦点。每年都有众多的学校组织学生到这里参观,国外来访使团也经常在公安部的安排下来到这里考察,荷兰电影导演伊文斯在1973年特意为其拍摄的纪录片来到招领处座谈。
范明是新西兰华侨,1972年,当他通过媒体了解到招领处的一些“拾金不昧”的事迹时,特意写了一封信,里面有这样的字句,“新中国有了你们这样高贵品质的人,她的前途会是何等光明!何等壮丽!你们的新精神、新态度,有直逼辉煌朝代——汉唐之势,作为中国人我实为有你们这种同胞而自豪!”在这一年,招领处接收各类物品82059件,人民币28763元,此外还有大量的银元、黄金、白银、翡翠。
招领处在上世纪80年代达到顶峰,工作人员近20名,直到90年代中期以前,招领处年均接待来访群众仍在4000人左右。
但从90年代中期情况有所转变。从1993年开始,招领处年接收失物数量已经减少到几千件,来参观的身影也渐渐消失;曰筒辉,随着日月的交替轮转,这里已经被历史染上了一层静谧。
2000年9月因为西单改造,招领处搬到现在的西四大街,工作人员也从当年最多时21人逐渐减少为现在的5人。在这条门前不准停车、不准骑车的街道,招领处更显落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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